儿童模仿灰太狼引发烧伤事故,责任如何承担

此次悲剧令人震惊,近年来因模仿影视作品中危险动作而造成伤害的案例屡有发生。针对这种现象,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、张敏律师认为,事件中三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,容易受到大众媒体的影响。尽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:有关单位或者媒体出版、播映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、观看的图书、报刊、影视节目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时,应当做出警示说明。但实践中,我国影视剧分级制度却一直处于空白状态,如果可以明确哪些节目可以给未成年人看,哪些节目可以在监护人的指导下给未成年人看,或许可以减少和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。
面对现实,悲剧所产生的巨额的医疗费用如何负担?责任如何划定?对此,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、张敏律师认为,我国民法通则、侵权责任法确立了监护人责任制度,明确规定: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有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。不足部分,有监护人赔偿。据此,此次事件中同村玩伴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,对兄弟二人进行赔偿。即使监护人能够证明其无过错,也只能减轻而不能免除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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